Archive for the 'Theology' Category

评怀特«基督教世界科学与神学论战史»

因不满于教会办学的方针, 安德鲁·迪克森·怀特(Andrew Dickson White, 1832 — 1918)创办康乃尔成为他世俗大学理想的实践. 事情当然并不一帆风顺, 来自教会的压力“激励他下决心要从历史的角度研究神学对思想自由的干涉和对科学发展的影响问题”. [1] 于是, 经过20年的努力, 终于完成了两卷本 History of the Warfare of Science with Theology in Christendom (中译本«基督教世界科学与神学论战史», 由广西师大出版社, 2006).
怀特的冲突论
通过对现代科学(不仅包括了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等自然科学, 考古、历史等社会科学也包括在内)发展历程的回顾, 怀特控诉了神学教条在各个领域对科学发展的阻挠, 对科学家的迫害, 以及对科学新思想的压制, 简直罄竹难书. 教条主义捣乱,失败, 再捣乱, 再失败, 直至灭亡. 而最后的胜利一定是属于科学的. 这本书常与 John William Draper 所著 History of the Conflict between Religion and Science (1874) 相提并论, 被视为宗教与科学“冲突论”(conflict thesis)的代表作. 这种十九世纪的偏见认为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冲突的, 在今天看来已经显得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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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Church History, Theology | on March 27th, 2008 | No Comments »

«錢默存神學輯校»上線 Limited Views upon Christian Ideas

衆所週知, 錢鍾書是有名的學問家, 但他不是神學家也是毫無疑問的. 然而, 聖經經文教父神學«管錐編»都曾征引涉獵. 茲錄«錢默存神學輯校», 按«管錐編»頁碼依次編排, 以供索引參閱.

擇錢氏教父學三則, 摘錄如下:

p. 43. 然上帝無情, 則天人懸絕, 禱祀唐捐; 而上帝有情, 又下躋眾生, 無以高異. 於是談者彌縫補苴以求兩全, 或謂其“倒是無情卻有情”(passus est impassibiliter; impassibilis sed non incompassibilis — S. Athanase, quoted in Leibniz, Théodicée, Disc. prél., §22, Die Philosophischen Schriften, hrsg. C. J. Gebbardt, VI, 63; S. Bernard, quoted in Feuerbach, Das Wesen des Christenthums, Kap. 5, Sämmtlic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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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Books, Theology | on February 19th, 2008 | No Comments »

一神论和异教的神

继麻省理工学院的 OCW 将课程材料放在网上以后, 耶鲁大学也推出了相应的 Open Yale Courses 计划. 放在网上的课程里面有一门宗教学系开的旧约导论(RLST 145), 由 Christine Hayes 教授主讲.
课上讲了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就是希伯来圣经的一神论和古代近东文明(Ancient Near East, ANE)之间的关系. 希伯来圣经是在“古代近东”这一背景下写成的, 字里行间都流露出是古代近东文明的产物. 特别是在十九世纪在两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出土许多楔形文字泥版以后, 人们发现其内容与旧约创世记之间何其相似, 挪亚方舟也与古人如 Ziusudra 或 Utnapishtim 者暗合. 本着如有雷同, 决非巧合的科学精神, 当时就有人主张天演论, 认为以色列的一神论是从苏美尔神话的多神论演化而来的, 「周雖舊邦, 其命維新」.
不过, 到 20 世纪 30 年代, 这一观点遭到 Yehezkel Kaufmann 的质疑. 他认为, 兩者之間的相似祇是表面的, 以色列一神论和多神论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 在异教传统里总有一个 Metadivine Realm 是先于神的(诸如“水”, “黑暗”, 或者希腊神话里的“命运”), 而异教神要么生于其中, 要么受其摆布, 所以:

异教的神是有限的, 希伯来圣经一神论的神是無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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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on January 28th, 2008 | No Comments »

圣经与历史的耶稣

即使有了最好的历史学方法, 所有的历史知识仍然只是假定, 事情总是可以有这样或那样的出入. 然而, 信仰却正相反, 是绝对的, 无条件的. 在历史的假说与无条件地相信之间, 横亘着一条天堑, 自莱辛以降, 就被称为“既粗且陋的阴沟”. 神学的论证究竟有哪几步来跨过这道沟呢? 这里列出其中的四种:

定位于圣经中耶稣的形象. 一切史学重构的耶稣都不免带上假设的光环. 确信圣经中耶稣的形象是历史上耶稣的产物, 那么为什么不在圣经中的耶稣与学者们想象的建构中选择前者? 在因耶稣而产生的形象里, 难道没有那“真实的耶稣”么? 真实的耶稣不就是这个作为产物的耶稣么? Martin Kähler 在他1892年的经典著作«所谓历史的耶稣和圣经历史的基督»(Der sogenannte historische Jesus und der geschichtliche, biblische Christus)中论证了这一“圣经主义”的解答.
史学捍卫圣经中耶稣的形象. 时不时总有需要以历史研究来捍卫圣经中耶稣形象. 此一关切由诸如 Joachim Jeremias, Leonhard Goppelt 和 Werner Georg Kümmel 等“实证-批判”的耶稣学者形成系统. 在历史学研究的假设和不确定性之间蕴藏着确定的结果: “唯有人子自己和他的话语才赋予福音传讲以权威.” (Jeremias, Expository Times, 69, 1958, 338.)
宣道神学(kerygmatic theology)中对耶稣形象的约简. 不信任历史研究能达成共识的结果, 也不想把基督教信仰建诸学者们不断修正的假设上的人, 可以根据 Bultmann 的宣道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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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Bible, Historical Jesus, Theology | on December 24th, 2007 | No Comments »

摩西律法:作为批判亵渎的武器对亵渎实行武器的批判

我们与他人, 野蛮与文明, 一场镜像的游戏. — 蒙田 Des Cannibales, I, 31.
据说, 在一个正常人看来, 圣经的律法是极其邪恶的.
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 “仅仅是因为说了‘三位一体是邪恶的骗局’这句话就要被处以死刑, 这当然是非常邪恶的法律. 如果这种邪恶的法律‘也是符合圣经的’, 那么圣经当然也是非常邪恶的”. 这人类尊严的呐喊, 仿佛在回响冯小刚那一声正义凛然荡气回肠的怒吼: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 就因为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就被你们给抓到这儿来,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这当然是非常邪恶的法律.
如果把这样的法律当成物理定律那样抽象地看, 仅仅为律法而律法, 那么, 渎神要判死刑也好, 吐痰(口水?)该被拘留也罢, 刑判的原因是因为犯了法. 在这一抽象的因果关系里, 是不能看出来有什么邪恶来的. 法律的本性决定了身处法律之下人, 由于个别的偶然的行为触犯普遍的必然的法律, 个别性必须献祭在至高无上普遍性的祭坛上. 这是个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的道理. 一旦有人违法, 对他而言法律的内容被他取消了, 但法律的形式, 其普遍性却紧紧抓住他不放. 他的行为是普遍立法, 他所取消的法权也为他而取消. 这样, 法律得到了保存, 留下了刑罚和对他的报应. 法律似乎只能现身于被违法行为取消的时候. 人们之所以认为圣经律法邪恶、冯小刚的呐喊响彻人类历史引起当代观众共鸣的原因, 正是因为他们站在犯罪人的角度. 他们的喊声暴露了他们身处一种被审判的犯罪者的地位. 刑罚对他们而言是一种报复而无关正义, 尽管披着普遍必然的抽象外衣, 但在具体执行时, 却是针对个别的偶然的.
上面的废话一看就不是人讲的, 其实都是从黑格尔那里看来的. 根据黑格尔的教条, 犹太民族通过摩西律法而自我实现. 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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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Bible, Old Testament, Theology | on September 28th, 2007 | 1 Comment »

差我来的父, 也为我作过见证

上周 (28 Dec. 2006) 在第二轴心时代博客上贴出了保罗·尼特 Paul KNITTER 的对新约中支持排他论 exclusivism 的经文的解释: «关于耶稣的排他语言问题之研究». 由于新约圣经里肯定说: “除他以外, 别无拯救. 因为在天下人间, 没有赐下别的名, 我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 因此这些经节是多元论 ( pluruarism, 即认为存在别的名, 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必须处理的问题, 如何回避, 如何取消经文表面上的排他论倾向是保罗·尼特这篇文章的主旨.
文中从圣经中摘录了若干相关片段

“除了子和子所愿意启示的人外, 也没有人认识父” (太11:27–引自Q资料)
“只有一个主, 就是耶稣基督, 万物借他而有, 我们也借他而有.” (林前8:6)
他是“独生”子 (约1:14)
“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 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约1:18)
“在上帝和人之间, 只有一位中保, 就是耶稣基督” (提前2:5)
“一劳永逸地” (ephapax, 来9:12)
“没有赐下其他的名, 我们可以靠着得救” (徒4:12)

对此, 尼特氏的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点:

这是当时基督徒的“爱的语言” (Krister Stendahl), 如同情人间“你是我的惟一”的絮语, 是“爱的或者认信的陈述”, 而不是教义上或者神学上对基督独特性 uniqueness 的断言;
这是“对行动的号召”, 脱离实践而谈论“救赎或者独特性”是空洞的 (Schillebeeckx), 因此“不是对其本性作一本体论的、不变的定义”.

以这两个无力论点来回答排他论却都是很失败的. 首先从论点本身来讲, 肯定圣经里信徒对神, 对耶稣基督崇拜和热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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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New Testament, Theology | on January 1st, 2007 | 7 Comments »

Four causes of Theology (II)

中世纪直到宗教改革以前,经院哲学最重要的教科书就是 Petrus Lombardus 的 Quatuor Libri Sententiarum,其中摘录了圣经、教父和中世纪学者们的著作,以系统神学方法按照主题组织起来。而 Lombardus 的贡献在于调和其中不同作者的不同观点。自此以后,经院学者们从事 Sententiarum 教学的主要产物就是这四卷书各种注疏。诸如 Duns Scotus、Thomas Aquinas、Bonaventura 等等重量级的学者几乎都留下了他们的评注。Bonaventura 的 Commentaria in Quatuor Libros Sententiarum 是他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从中我们就可以得到他关于神学四因的回答。
在 Bonaventura 身处的 13 世纪 50 年代,亚里士多德统治着一切科学。当时的神学界,一个重要的议题就是:神学如何是亚里士多德式科学?在评注的开篇 Bonaventura 以神学的四因明确了哲学、信仰与神学的关系。 并且 Aquinas 在 Summa Theologica 里也也给出了与 Bonaventura 类似的回答。
一、神学的主体/物质因是什么?
首先 Bonaventura 引证 Priscian 在语法中三种意义上的主体,其一根本的 principium radicale,例如构成单词的字母;其二综合的 totum integrale,例如完整的演说;其三普遍的 totum universale,例如有序、有意义的声音。 Bonaventura 认为上帝是神学在第一种根本的意义下的主体,基督是第二种综合的意义下的主体,而事物和现象(res et signa)是神学在普遍的意义下的主体。
而 Aquinas 的观点认为,神学的物质因是“可以由默示而认识的神的存在”(“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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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Scholasticism, Theology | on July 6th, 2006 | No Comments »

Four causes of Theology (I)

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说的是万物有果必有因,其原因可分为四种: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和目的因,这是中世纪经院哲学在分析问题时候的基本方法。虽然今天已经很少有人还会老土到用这样中古时代方法,然而无可否认的是,今天无论在探讨什么议题时,人们都有意或无意地涉及亚里士多德确定的范畴,也时常应用他对四因的区分。除了慈运理所受的是人文主义的教育,路德和加尔文都是经院主义的大学出身,改教家们对经院哲学并无太多好感。可事实上,加尔文对经院主义或者说士林哲学的看法并没有那么负面(1 May, 2006),当我们在读 Francis Turretin 或者后来的老普林斯顿神学家的作品时,亚氏四因也总是现身其间。
那么,神学作为一门学问,照“四因”来讲是怎么样的呢?
对于这一问题,神学家的回答是不同的阿奎那的老师 Albertus Magnus 给出了一个简洁的回答。他认为(Prologue, Summa Theologiae),神学,即神的科学,其四因自然都是神。上帝是其形式因;通过圣灵的工作作为其动力因;并且,神学的主体-物质因就是上帝;最终,神学的目的就是指向上帝的。
Reference and Links:

M. W. F. STONE, “Theology, philosophy and `science’ in the thirteenth century: the case of Albert the Great” in The Proper Ambition of Science. Edited by M. W. F. STONE and Jonathan WOLFF. London: Routledge, 2000.

À Suivre.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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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Scholasticism, Theology | on May 28th, 2006 | No Comments »

John HICK doesn’t believe his own theory

希克迷到了英国, 拜访了希克. 希克是不信道成肉身, 不信三位一体的不信派, 这是众所周知的. 如今他连神正论也放弃了, 不论是他自己的还是奥古斯丁的, 在访谈里, 他说道:
他也放弃了他的神正论。他的《恶与仁爱的上帝》在基督教思想史中非常重要。但如今,他不再视那理论为真理,而是一个神话。在基督教中,目前有三大神正论,一是奥古斯丁的神正论,这是至今大部分基督徒接受的理论;二是希克的神正论,这理论在基督教神学中具有特别的地位,三是格里芬的过程神正论。目前,希克对三个神正论都不接受,或者把它们理解为神话,而不是字面意义上接受的。
他还说道
道成肉身说,已经被用于为西方邪恶作辩护,所以我们需要改变之。
这种造谣抹黑之术叫做 Guilt by Association, 国人恐怕不会陌生. 但今年春上远在万里的他老人家以“良心和理性使他提出”的这个论据却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尽管他现在并不相信教会的信仰, 跟加尔文主义谬以千里, 不过他对“长老会牧师”的头衔似乎没有松动口风, 还口口声声什么“属于加尔文宗”. 这也难怪
目前英国的基督徒进教堂的人数从以前的全民进教堂,到上世纪末的5%下降到目前的2-3%。
如今他不承认有不死的灵魂
那么等待他灵魂的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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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Theology | on February 24th, 2006 | 16 Comments »

治何經典? Karl MARX & Friedrich ENGELS on Church Fathers

严峻问曰: “且请问孔明治何經典?”
孔明曰: “尋章摘句, 世之腐儒也, 何能興邦之事? 且古耕萃伊尹, 釣渭子牙, 張良、陳平之流; 鄧禹、耿弇之輩, 皆有匡扶宇宙之才, 未審其生平治何經典. 豈亦效書生區區於筆硯之間, 數黑論黃, 舞文弄墨而已乎?”
马恩治何經典?
治德尔图良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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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編| |信|a|聞|來|可|︺|的|高| |。|︽|克| |的| |典|理|,|新|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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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注| |,|a|公|家|和|為|e|人| | |克|,| |因|b|公|是|什|神|姑| |
三|曰| |因|b|眾|報|︽|全|t|報| | |思|︽| |為|s|式|對|麼|學|且| |
世|﹃| |為|s|會|紙|費|世|i|︾| | |恩|第| |它|u|︽|立|因|家|不| |
紀|C| |它|u|始|比|加|界|t|在| | |格|1| |是|r|V|的|為|如|談| |
初|r| |荒|r|終|任|羅|話|e|最| | |斯|7| |荒|d|e|,|﹃|何|一| |
基|e| |唐|d|恪|何|報|柄| |近| | |全|9| |謬|u|r|┃|世|斷|部| |
督|d| |﹄|u|守|時|︾|的|p|這| | |集|號| |的|m|u|┃|俗|言|分| |
教|o| |︺|m|︽|候|及|閔|r|次| | |︾|︿| |︺| |m|這|的|基|堅| |
作|﹄| |的| |C|都|︽|豪|e|戰| | |第|科| |所|e| |一|﹄|督|定| |
家|一| |原|e|r|更|巴|森|s|爭| | |1|倫| |表|s|e|點|理|教|不| |
德|語| |則|s|e|加|黎|故|s|中| | |卷|日| |明|t|s|已|性|同|移| |
爾|,| |。|t|d|確|報|事|e|在| | |,|報| |。|︾|t|為|和|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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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恩|克|話|
 | | | | | | | | | | | | | | | | | | | | |格|思|。|
 | | | | | | | | | | | | | | | | | | | | |斯|,|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 |
 | | | | | | | | | | | | | | | | | | | | |集|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泰| |
 | | | | | | | | | | | | | | | | | | | | |1|晤| |
 | | | | | | | | | | | | | | | | | | | | |7|士| |
 | | | | | | | | | | | | | | | | | | | | |卷|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編| |
 | | | | | | | | | | | | | | | | | | | | |3|輯|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治奥利金乎?

。|︽| | |上|離|、|,|同|┃|,|它|實|上|,| | |1|記| | |據|烏| |
 |馬| | |脫|出|和|才|一|作|它|把|的|也|甚| | |4|︾| | |的|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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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Theology | on September 1st, 2005 | 1 Com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