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律法:作为批判亵渎的武器对亵渎实行武器的批判
我们与他人, 野蛮与文明, 一场镜像的游戏. — 蒙田 Des Cannibales, I, 31.
据说, 在一个正常人看来, 圣经的律法是极其邪恶的.
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 “仅仅是因为说了‘三位一体是邪恶的骗局’这句话就要被处以死刑, 这当然是非常邪恶的法律. 如果这种邪恶的法律‘也是符合圣经的’, 那么圣经当然也是非常邪恶的”. 这人类尊严的呐喊, 仿佛在回响冯小刚那一声正义凛然荡气回肠的怒吼: “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 就因为往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就被你们给抓到这儿来, 还有王法吗? 还有法律吗?” 这当然是非常邪恶的法律.
如果把这样的法律当成物理定律那样抽象地看, 仅仅为律法而律法, 那么, 渎神要判死刑也好, 吐痰(口水?)该被拘留也罢, 刑判的原因是因为犯了法. 在这一抽象的因果关系里, 是不能看出来有什么邪恶来的. 法律的本性决定了身处法律之下人, 由于个别的偶然的行为触犯普遍的必然的法律, 个别性必须献祭在至高无上普遍性的祭坛上. 这是个小道理要服从大道理的道理. 一旦有人违法, 对他而言法律的内容被他取消了, 但法律的形式, 其普遍性却紧紧抓住他不放. 他的行为是普遍立法, 他所取消的法权也为他而取消. 这样, 法律得到了保存, 留下了刑罚和对他的报应. 法律似乎只能现身于被违法行为取消的时候. 人们之所以认为圣经律法邪恶、冯小刚的呐喊响彻人类历史引起当代观众共鸣的原因, 正是因为他们站在犯罪人的角度. 他们的喊声暴露了他们身处一种被审判的犯罪者的地位. 刑罚对他们而言是一种报复而无关正义, 尽管披着普遍必然的抽象外衣, 但在具体执行时, 却是针对个别的偶然的.
上面的废话一看就不是人讲的, 其实都是从黑格尔那里看来的. 根据黑格尔的教条, 犹太民族通过摩西律法而自我实现. 一方面, […]